「智融通」泰顺芯都荟违反消防条例遭罚为新鸿地产全资子公司
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电(记者张海娇)近日,泰顺县公安局对泰顺新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泰顺新都汇”)消防控制室实施行政处罚,并处以1500元罚款。单位是人多的地方,没有严重处罚,属于一般违法行为。文件编号行政处罚决定书:太(肖)珏字[2020]第0016号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。记者发现,泰顺新都汇是洪欣龙翔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洪欣房地产”)的全资子公司。泰顺县隶属于浙江省温州市,位于浙江省南部。
泰顺县公安局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,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洛阳镇新城大道318号17号楼的泰顺新都汇消防控制室(法定代表人:牟林)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,违反了《浙江省消防条例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。
《浙江省消防条例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: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;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,可实行单人值班。值班操作人员应持有消防专业资格证书,掌握火灾报警处理和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,确保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火灾和故障报警。
根据《浙江省消防条例》第62条,泰顺县公安局决定泰顺新都汇处以上述罚款。本条规定如下: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,自动消防系统未定期检测,消防控制室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的,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或者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;未按规定保存检测报告的,处以警告或者500元罚款。
泰顺县公安局于2020年11月12日作出处罚决定。
《浙江省消防条例》指出,为了预防火灾,减少火灾隐患,加强应急救援工作,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,维护公共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(以下简称《消防法》)等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本条例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及相关应急救援工作。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,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,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。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,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全面负责,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和人员,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。
泰顺新都汇成立于2019年5月27日。其股东结构如下:杭州新都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%股份,认购100万元。杭州新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结构如下:上海报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%股份。上海报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结构如下:洪欣房地产持有100%的股份。
据官方网站介绍,洪欣地产总部在杭州,在浙江种植较深,有温州、松阳、丽水、昆阳、余姚等。仅龙岗就有7个项目。它精雕细琢的光芒?百货大楼、郭跃百货大楼和广场综合大楼。自五年前成立以来,已有50个开发项目,总开发面积600万立方米,销售总额超过500亿元,交付面积超过300万立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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